• 备案核验
  • 一、核验时间
  • 请您在收到核验通知后,在有效期内(一个月)到指定受理机构进行核验;有效期内未进行当面核验的网站备案将被退回不予通过。
  • 二、受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
  • 公司地址:西安市高新六路38号腾飞创新中心B-604(710075)
  • 联系电话:029-88450311/ 88450322/ 68902920
  • 传 真:029-68902921
  • 三、核验资料
  • 网站主办者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,包括单位和个人两类。
  • 1.网站主办者为单位,核验证件为:
  • a. 网站主办者为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,请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在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情况下,可提供事业 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);
  • 网站主办者为企业,请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  • 网站主办者为军队,请提交军队代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  • b. 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(一式两份,并加盖公章)
  • c. 《信息安全管理协议书》(一式两份,并加盖公章)
  • d. 《备案信息登记表》(加盖公章)。
  • e. 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  • 2. 网站主办者为个人,核验证件为:
  • a. 网站主办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  • b.《备案信息登记表》(本人签字)
  • c. 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(一式两份,并签字)
  • d.《信息安全管理协议书》(一式两份,并签字)